1、以红米note5为例,首先打开手机中的淘宝联盟APP。
2、然后选择红色箭头所指的拉新活动。
3、接着选择红色箭头所指的分享功能。
4、然后将内容复制给需要拉新的人即可。
不需要。
根据《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不活跃账户终止合作】推广者账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阿里妈妈将终止与相应账户的合作:
连续180天未登录阿里妈妈媒体流量平台内的任一服务系统或虽有登录,但连续365天未进行推广或未产生推广订单。
根据《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关于【不活跃账户终止合作】相关规定:
如淘宝客的账户为不活跃账户,则阿里妈妈可终止与淘宝客账户的合作,即淘宝客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淘宝客推广软件,淘宝客推广软件服务与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如淘宝客的账户为阿里妈妈会员账户的,则阿里妈妈在终止合作的同时将回收账户。如淘宝客的账户为阿里妈妈会员账户外的其他类型,账户回收按注册账户时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
根据《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站内淘宝客、爱淘宝达人推广规范】
站内淘宝客及爱淘宝达人推广时,还应遵守如下规范:
1、遵守相应站内淘宝客产品、爱淘宝的全部协议、规则、规范或要求等。
2、不得以包装成淘宝网、天猫站内主搜、list的形式进行推广。
3、不得以包装成阿里集团官方活动的形式进行推广。
4、不得以返利的形式进行推广。解读
5、不得在推广时宣传、介绍其自身和(或)第三方所有的返利网站、返利产品及其他与返利相关的信息等。
6、不得私自向卖家收费。解读
7、不得用阿里集团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外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组建卖家联盟。
淘宝联盟——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
淘宝联盟——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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