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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分析:拍卖保证金是由拍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的,由于拍卖属于隐名交易,拍卖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商、发布公告、进行展示、实施拍卖的,并且以自己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具有合同关系,因此,拍卖保证金是竞买人或买受人向拍卖人所做的一种担保形式。
由于拍卖活动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彼此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拍卖活动中是否收取保证金,可由拍卖人和竞买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保证金不属于担保法调整的范围,而是一种民间的约定,法律通常承认这种约定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五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五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司法拍卖竞拍人的保证金是高法院交纳的,而保证金的数额由法院确定,但是不可以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
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
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1、法院或一些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活动的时候,如果你想要参与到相关活动进行拍卖,那么需要缴纳拍卖保证金。有些人在拍卖活动中一无所获,觉得自己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值得,那么,缴纳的拍卖保证金退还吗?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2、拍卖保证金交了,一般在拍卖前可以退还,拍卖后一般不会退还。
3、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第三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6、第三十五条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7、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8、第三十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9、缴纳拍卖保证金或是在参与拍卖活动有律师帮助,可以让自己参与的拍卖活动更有价值。
1、司法拍卖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起拍价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的除外,同时债权的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当按照差额部分交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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