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打假的产品包括各种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产品、有毒有害产品等。
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4、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315打假的产品包括各种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产品、有毒有害产品等。每年的三月十五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目的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等。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我国又称“打假日”。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应通过哪些途径?
1、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
3、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向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4、在发生争议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5严打是什么意思315打假都检查一些什么内容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DayforProtectingConsumers'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2、向工商、卫生、税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3、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不会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
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
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1、2024年2月9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已正式上线。你可以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首页,点击【价格举报】,对这些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2、之前部门分管,去年合并为12315都可以打通投诉了。
3、2024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4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4、“消费者拨通12315热线后,会听到提示音‘消费维权、产品质量、食品及保健食品请按1,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请按2,物价请按3,知识产权请按4’。”
5、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将网络、来信、来人等电话接听渠道外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录入相关业务系统,按投诉举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专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