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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交易》条款变更生效通知

75评论收藏  2015-03-10 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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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明确虚假交易的管理情形,维护淘宝购物平台的信用体系,淘宝拟补充虚假交易的定义内容,将虚假交易买家违规处理措施从不当注册条款中同步至虚假交易条款中,并新增管控措施。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4年12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2014年12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补充虚假交易的定义;

    2、将虚假交易买家原有的违规处理措施从不当注册条款中,同步到虚假交易条款下,使虚假交易规则更完整的包含买卖家端处置;

    3、虚假交易买家违规处理措施中新增: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等处理措施。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规则》

变更前

变更后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行为。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行为。

不当注册条款:

对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网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虚假交易条款: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

《虚假交易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七、针对买家的处理措施中,“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如何理解?

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是指买家后续付款的所有订单,将不会累计或展示在卖家端的商品成交记录中,买卖双方也不会有评价入口。

 

 

文章来源:开网店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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